春运首日广九客运段志愿者送“福”进车厢******
(新春走基层) 春运首日广九客运段志愿者送“福”进车厢
中新网广州1月7日电 (郭军 黄伟伟 刘丽娟)“大爷,您慢点,我来帮您推车。”“老奶奶,您行李重,我帮您拿。”1月7日,广州南站站台人头攒动,又是一年春运时,广铁集团广九客运段早已经蓄势待发,为回家过年的旅客们提供引导咨询、提摆行李、扶老携幼、防疫宣传等暖心服务,为春运期间旅客运输畅通保驾护航。
据悉,春运首日,广九客运段组织100余名党团员志愿者在广州南、广州东、深圳北、东莞东、潮汕等车站,以及所值乘的列车上开展春运志愿者服务。
春运首日广九客运段志愿者送“福”进车厢 刘丽娟 摄“大娘,春节就快到了,给您送福啦!”志愿者唐浩然正拿着自己书写的书法,免费送给返乡回家过年的旅客们。
志愿者唐浩然,一名来自东北的小伙子,同时也是一名业余书法爱好者,他说:“希望发挥所长,为回家过年的乡亲们,送上真挚的祝福,祝愿天南地北的旅客们,新的一年事事顺心,福星高照!”
春运首日广九客运段志愿者送“福”进车厢 刘丽娟 摄上午10点30分左右,广九客运段值乘G6104次列车上,开展了“送福进车厢,温暖回家路”主题活动,志愿者们将写好的“福”字送给车厢的旅客,同时也把自己美好的祝福送给了旅客。此外,志愿者们还与旅客贴福字、窗花,挂中国结,把车厢装扮得喜气洋洋,以实际行动共同迎接2023年兔年的到来。
“我经常坐高铁往返老家和广州之间,乘务员的热心服务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今天一上车就收到志愿者递来的‘福’字感觉特别开心,回到家后我一定要把它贴在门上,沾沾这份喜气。”乘坐该车次回湖南过年的王先生高兴的说道。(完)
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23年2月3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经审理查明,2020年12月,被告徐某在未向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从被告刘某处购买黑鱼、鲶鱼用于放生。2020年12月15日上午,徐某在钱资湖准备放生,遇有工作人员阻止,现场同时也有群众阻止并报警,徐某等人遂前往长荡湖温洛港桥附近,放生由刘某运至现场的鲶鱼25000斤,后大量鲶鱼死亡。12月20日,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长荡湖渔政监督大队开始组织人员打捞,截止2021年2月9日,共计打捞10天,累计打捞出死亡鲶鱼20208斤。 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鉴定,投放的鲶鱼为革胡子鲶,系外来物种。华南师范大学专家意见认为,案涉放生行为对长荡湖渔业资源造成的直接损害补偿(赔偿)费不少于7427.6元至44565.5元,对长荡湖生态环境造成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的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至6000元。另,专家评估费用为18000元。 庭审过程中,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刘昌景博士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说明外来物种及外来物种入侵的概念、并对放生外来物种的危害、禁止肆意放生外来物种进行了充分阐述。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认为,徐某、刘某在未向当地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自行向长荡湖投放大量外来物种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导致了该水域环境要素和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造成了生态损害,应当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并在服务功能损失范围内适用惩罚性赔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徐某、刘某对其非法投放外来物种革胡子鲶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30000元、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专家评估费18000元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承担惩罚性赔偿5000元;并将上述赔偿款项在科学论证后拟定方案用于长荡湖生态环境修复和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 外来物种入侵是威胁国家生物多样性、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的重大安全问题,已经上升至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缺乏科学指导和法律监管的盲目放生会对本地的生态系统造成损害,并对生物安全带来巨大风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是因非法投放外来物种引发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审理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充分体现了落实生物多样性国家保护战略和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司法担当,并探索将惩罚性赔偿资金用于生物安全风险防范事项,向社会公众普及外来物种入侵危害,引导公众树立生物安全理念,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科学合法地开展放流活动。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