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新冠症状是寒证还是热证?怎么用药更对症?******
光明网讯(记者 林佳欣)在中成药的使用中,很多药的适应症都有风寒和风热的区别,如何区分自己的新冠症状是寒证还是热证,怎么用药才能更对症、更有效?北京中医医院院长刘清泉在今天(3日)下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作出回应。
刘清泉表示,近期很多人咨询用药的风寒、风热问题,说明大家对于如何辨识和认识风寒风热是非常关注和重视的。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这样的疾病,中医称为“疫病”。通俗来讲,新冠是传染性很强的外感病,既然是外感病,不管诱因是风寒还是风热,大部分都表现出发烧、怕冷、乏力、咽喉疼痛等临床症状。首先,不管是风寒、风热引起的临床不适,我们用具有解表功能、治疗感冒的药物治疗都是有效的。当然,如果有专业医生从中医理论进一步区分开风寒风热进行治疗,可能疗效会更为迅速一点。
刘清泉指出,从临床来看,出现发烧、怕冷、总想穿一些厚的衣服、肌肉酸痛、咽干咽痛、乏力、鼻塞流涕等症状,我们往往把它归属于风寒诱因,患者服用疏风解表的治疗感冒的中成药就足够了,比如在北京地区或者北方地区常用的感冒清热颗粒,传统的名方荆防颗粒、正柴胡饮颗粒等都可以很好地解决这类问题。
另外,有一部分人出现发烧,甚至高烧达到39度,这时候咽喉疼痛感非常明显,不是太怕冷,只是感觉肌肉酸痛,不是冷得非要穿厚衣服、盖厚被子,并且有乏力、咳嗽症状的情况下,从中医的归属上,它可能是风热诱因所导致的疾病。此时患者要用疏风清热或化湿解表、清热解毒这类中成药,也可以参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中医药干预指引》里面推荐的药物,比如连花清瘟、金花清感、疏风解毒、宣肺败毒、清肺排毒、热炎宁、银翘解毒颗粒、蓝芩口服液、复方芩兰口服液、痰热清、双黄连、抗病毒口服液等。
刘清泉还提醒患者,如果有类似不适症状时,选准一种中药并按照说明书或咨询专业医师来服用就够了,如果服用1—2天后症状仍然没有明显缓解甚至加重,或者高烧不退,还是要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千万不能盲目吃药。比如这个药不行,马上加另外一个药,再加上另外一个西药,这样加来加去,可能会有很多不良反应,这是不科学、不规范的服用方法。当然,一些特殊人群,比如65岁以上尤其是80岁以上的老年人群有慢性基础病的(比如有肿瘤的,还有免疫相关疾病的,慢性肾功能衰竭在做常规透析等情况),这些人群如果感染了新型冠状病毒以后,吃中成药时一定要向专业医师咨询,在医生的规范指导下才能真正取得疗效,否则可能会耽误病情、延误病情,甚至最佳的救治时期。
数据交易如何更规范高效(经济时评)******
数据交易场所为解决交易过程中的效率、合规、安全、信任等问题提供了重要平台。统筹构建规范高效的数据交易场所,将进一步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助力全体人民共享数字经济发展红利。
上海数据交易所日前正式运营,2022年试运行期间,其交易额超过1亿元,2023年有望突破10亿元。
2021年以来,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等密集出台,各地积极探索,截至2022年8月,已有40多家数据交易场所成立。数据交易场所建设如火如荼,为解决交易过程中的效率、合规、安全、信任等问题提供了重要平台,但也面临数据产权不清、新技术支撑不充分、出现同质化竞争苗头等情况,对此还需各个击破。
确权是基础。从实践来看,公共数据和个人数据的权属问题相对清晰,企业数据方面则较为复杂。当前,一些数据交易场所已逐步形成数据登记等确权模式,迈开了破解“确权难”的第一步。从长远来看,根据数据来源和数据生成特征,国家层面的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制度亟待建立,通过分别界定数据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各参与方享有的合法权利,为激活数据要素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提供基础性制度保障。
技术是支撑。数据需要流通才会产生价值,但由于数据具有可复制性等特点,在交易中容易发生所有权交接不清楚、隐私泄露等问题,反而阻碍了流通。破解两难,技术支撑必不可少。在清洗加工等环节,针对交易数据尤其是高敏感度和高价值数据,可通过隐私计算来进行分析、建模。在数据调用等环节,区块链技术有利于实现全链条监管,上海数据交易所已经采用联盟链将与交易有关的信息存储在区块链节点中,提高了交易的安全可信度。在对数据泄露的溯源和追责方面,数据水印技术可将标识信息隐藏在结构化数据中,对溯源取证提供了有力支持。下一步,还需加大这些技术的研发创新、标准完善和应用推广,为数据流通插上安全的翅膀。
布局需优化。目前,华东、华南、华中地区的数据交易场所占比达70%,有的单一省份已设立了5家。为了避免区域分割和同质化竞争,主管部门需加强数据交易场所体系设计,统筹优化规划布局,引导多种类型的数据交易场所共同发展,构建多层次市场交易体系,推动区域性、行业性数据流通使用。数据交易场所自身也有必要找准优势,错位发展,提高数据要素供给数量和质量,延展出市场所需的数据产品和服务。
2022年12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提出,“统筹构建规范高效的数据交易场所”。随着参与交易的数据类别逐步扩大,数据交易产业链生态雏形初现,统筹构建规范高效的数据交易场所,将进一步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助力全体人民共享数字经济发展红利。(林 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