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标超低价保时捷下单后须交付吗?专家解读******
错标超低价保时捷下单后须交付吗
专家解读“乌龙”订单纠纷解决之道
□ 本报记者 陈磊 孙天骄
1月30日,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的保时捷中心上线一辆轿车,标价12.4万元,引发大量消费者订购。截至当天晚上,该销售链接共有近600个预订单。随后,保时捷下架了这辆车并退回消费者订金。
次日,银川保时捷中心销售端表示,保时捷小程序上架的车辆实际库存为1台,首单用户购买成功后,后面下单的用户会自动判定为无效订单,48小时内退还押金。
2月1日,有媒体报道称,银川保时捷中心工作人员称该车没有卖给首个下单的人,而是像其他客户一样,打电话取得谅解。
此事引发社会热议。有不少网友评论称,按照诚信原则,商家既然提供了链接且客户下单了,那么就应该交付。
《法治日报》记者根据公开信息梳理发现,近年来,网络平台卖家错标商品价格(特别是卖家标价远低于实际价值的“乌龙”订单)的现象时有发生,由此引发诸多纠纷。
例如,2020年12月,某知名跨国企业中国官网商店发生错标价格事件,千元商品被标价一两百元,众多消费者涌入购买,商店发现问题后,取消了用户的订单。
2021年1月,某知名珠宝商的系统技术人员操作失误,将通过某电商平台销售的商品标价设置为远低于正常售价的价格,消费者购买后却遭该商家起诉。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称,对于商家错标商品价格现象,可以分两类情况看待:一类是因为工作人员或者营销系统技术故障导致错标商品价格;另一类是商家有意为之。
在刘俊海看来,上述两类情况的性质不一样,法律后果也不一样。如果商家是因为无心之过或技术故障,则首先需向消费者寻求谅解,特别是在消费者误以为价格很低而下单的情况下,给消费者带来不便,需要道歉并作出相应补偿;如果商家是为引流有意为之,消费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则商家需严守契约精神。
对于实践中这种价格远低于实际价值的“乌龙”订单的法律效力,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文化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程科告诉记者,判断的关键在于分析商家在网购页面上显示的商品信息,对于消费者来说,到底是要约还是仅仅为要约邀请。
程科分析称,如果是要约,则消费者一旦下单完成,合同成立;如果是要约邀请,那么消费者的下单行为视为要约,商家依然保留了是否和消费者订立合同的最终决定权。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立法者认为,在一般情况下购物网页的内容应该构成要约,相对人一旦成功下单,则合同成立。当然,立法者也认为,如果存在特别条款的约定,也仍然有将购物网页认定为要约邀请的可能。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律协消费者权益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饶伟说,“乌龙”订单,即由于交易一方(卖方)对商品的价格、数量或其行为性质出现重大误解而产生的订单。一旦商家认为与消费者之间构成重大误解,作为商家而言,如果与买方不能协商处理解决,其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买卖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效力。
在饶伟看来,就此社会热议事件来说,虽然商家在售价上的意思表示出现重大误解,但是商家小程序上关于车辆上架的行为构成要约,而消费者下单购买并支付款项的行为构成承诺,该买卖行为符合上述合同成立并生效的要件,因此在商家行使撤销权之前,该订单从法律上讲是有效的。
记者观察发现,“乌龙”订单发生后,许多商家往往选择立即下架商品。
对此,程科认为,商家自主下架商品没有问题,除非有证据表明商家有恶意通过低价吸引消费者的价格欺诈行为,否则商家发现“乌龙”订单后,自然可以通过自主下架避免进一步损失。
刘俊海同样认为商家可以自主下架“乌龙”订单商品,但需要补偿消费者因此造成的损失,这样更符合公平原则。
“问题在于,之前已经成功下单的消费者可否主张商家继续提供商品或服务。”程科说,如果认为购物页面构成要约,则消费者成功下单时合同成立,消费者可以持已经有效的合同主张按“乌龙”价格履行,此时商家无法拒绝,否则将构成违约。
“但商家有可能根据民法典关于重大误解的规定主张撤销合同,合同一旦被撤销,消费者无法再主张按‘乌龙’价格履行。与此同时,只有存在信赖利益损失的情形下,才可以向商家主张该部分损失。”程科说。
如果消费者坚持主张商家按“乌龙”价格履行交付义务而商家拒绝,消费者能否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饶伟分析称,由前述所知,消费者可以主张商家按照“乌龙”价格履行交付义务,商家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依法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买卖合同。如果商家自买卖合同成立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撤销权,或者虽然在合同成立之日起5年,但未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即消灭,则商家应当依照买卖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应及时保留商品信息、付款信息等电子证据,避免在发生纠纷后因举证不能承担不利后果。如果买卖合同系因商家过错导致被撤销,作为消费者可以依法主张损害赔偿。”饶伟建议。
刘俊海提醒,商家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商品,应该秉持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担当之心,基于防风险、树品牌、控成本、占市场的基本策略,胸怀对消费者的感恩之心,胸怀对法律的信仰之心,胸怀对风险的敬畏之心,慎独自律,避免错标商品价格的现象发生。
“不管出现‘乌龙’价格属于哪一种范畴,实际上都会对企业的商誉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而且会对消费者的幸福感、获得感有一定伤害,影响消费者的体验,所以商家还是要记住一句话,金奖银奖不如消费者夸奖,金杯银杯不如消费者口碑,只有自觉地与广大消费者站在一起的企业,才是消费者友好型的企业,才能获得更多消费者的认可。”刘俊海说。
“靠山吃山”变为“养山护山”******
彩霞映照下的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腊市镇益塘水库,水清岸绿、鱼翔浅底,库边曲桥亭榭、鹭鸟翩飞,令人心旷神怡。很难想象,曾经的这里是矿渣沉积、水体发黑发臭的另一番景象。益塘水库的“新生”,正是湘东区大力开展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湘东区通过对废弃矿山实施生态修复综合治理,不仅改善了废弃矿区的生态环境,还走出了一条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新路。
湘东区是远近闻名的“煤城”,由于过去生产工艺落后和盗采乱挖,留下了近9万亩的废弃矿山,一座座满目疮痍的废弃矿山如同一块块难看的疤痕散布在青山之间。水土流失、环境恶化等生态问题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城乡环境面貌。
“湘东区冬瓜槽区域,高峰期有小窑煤井100多家,造成采掘区域基岩裸露,煤矸石堆积成山,植被严重破坏,地表破坏总面积约为4095亩。”湘东区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湘东冬瓜槽废旧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是全市最大的废旧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治理区域范围包括湘东镇巨源村、腊市镇明塘村、乌岗村、下埠镇虎山村。
“深挖废旧矿山资源自身价值转化潜力,推出‘1+N’模式,实现项目投资回报,以减轻政府投资压力。”湘东区相关负责人说。
位于腊市镇乌岗村的益塘水库2022年4月开始治理,建设者从边坡治理、清挖矿渣淤泥着手,新建了挡土墙、铺设草皮、栽植护岸树木,对库底污染沉积物及泥沙进行彻底清理,清理出3万立方米沉积物,还原了集灌溉、防洪、观光等于一体的民生水利工程原貌。
“相比往年,水库的蓄水量得到了扩容,水库的水体也由劣五类变成三类水。”乌岗村村干部说,时隔多年,这个小二型水库重新发挥作用,保障了下游数百亩农田灌溉。
经过综合整治,如今的乌岗村,植被葱郁、蜂飞蝶舞、水塘清澈,一条条新修的沥青公路蜿蜒山间,一派生机盎然,一个个特色产业基地彰显出活力和魅力。
如果把冬瓜槽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看成是湘东区生态绿城的“集大成者”,那么,该项目中的“H39号地”则可称为当地生态修复建设“小试牛刀”的一块试验田。
从山顶俯视,面积不到1亩的“H39号地”仿佛是茫茫戈壁中的一抹绿点缀其间,红薯、萝卜、豇豆等作物郁郁葱葱。“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简直身处花果山。”微信朋友圈里,项目经理兼施工员王志伟经常晒晒自己的成果。
在花冲坡片区,工人们正在边坡打锚杆挂网,他们架着长长的管子,对护坡进行喷播,伴有草籽肥料和灌木苗种的泥浆源源不断喷射到边坡上。
“边坡增厚10厘米,泥浆里草籽和灌木长大后抓地强,稳定性很好。”项目总工程师胡取枋介绍,高峰时,冬瓜槽项目有60台挖机、100多辆后八轮、8台推土机、8台铲车和6辆洒水车同时作业。
“矿山修复,不能一‘绿’了之,关键在激活沉睡资源,让村民口袋鼓起来。”胡取枋介绍,通过降坡、削坡、修建挡土墙、覆土复绿等措施,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将为当地百姓提供旱地和水田100多块,通过土壤配方改良,农民可种上经济作物和农作物,也可以发展休闲农业。整个项目预计可新增耕地面积1720亩,其中水田494亩,旱地1226亩。
对废弃矿山进行生态修复,就是实现对土地资源的再次利用。湘东冬瓜槽废旧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建设总规模3845亩,预算总投资3.1827亿元。此举不仅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保障国有资产不会流失,还解决了政府投资回报难题,有效推进废旧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进程;以政府平台公司为融资主体,对生态修复项目进行包装,向政策性银行进行融资,不增加政府的隐性债务。
修复矿区、植草种瓜、种花生芝麻、养山鸡;开发旅游、培育产业……从靠山吃山到养山护山,从地下开采到地面开花,百年煤矿抖落灰尘,正在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的康庄大道上接续奋斗,一幅幅彰显产业兴旺之美、文明淳朴之美、共建共享之美、自然生态之美、和谐有序之美的锦绣画卷,正在湘东大地徐徐展开。(张宜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