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工业节能监察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
中新网1月17日电 工信微报微信公众号17日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公布《工业节能监察办法》。办法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办法所称工业节能监察,是指工业节能监察部门依法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生产、使用、服务等相关企业、机构执行节能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用能,提出依法用能、合理用能建议的行为。
工业节能监察包括下列内容:
(一)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用能产品、设备能源效率等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
(二)执行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淘汰制度情况;
(三)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情况;
(四)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情况;
(五)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情况,加强节能管理,制定并实施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措施情况;
(六)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岗位节能培训情况;
(七)工业节能监察意见落实情况;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工业节能监察的事项。
办法强调,工业节能监察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和效能原则。工业节能监察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
办法提出,被监察单位应当配合工业节能监察,如实说明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隐瞒、虚构事实,不得伪造、隐匿、销毁、篡改有关资料,不得拒绝和阻碍工业节能监察。(中新财经)
中国机械工业“走出去”步伐加快******
(中国这十年)中国机械工业 “走出去”步伐加快
中新社北京10月13日电 (记者 闫晓虹)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会长徐念沙13日披露,2012年到2021年,中国机械工业进出口贸易规模不断跃升,进出口贸易总额从2012年的6472.2亿美元,提高到2021年的10386.58亿美元,在世界经济低迷的背景下,首次突破万亿美元。出口金额从3506亿美元增加至6765.4亿美元,贸易顺差从539亿美元,增加到3144.22亿美元,创历史新高。
徐念沙介绍,十年来,中国机械工业坚持开展对外交流合作,促进实现高水平对外开放。机械产品出口到100多个国家和地区,中国制造、中国装备享誉全球、遍布世界。
机械工业进出口占全国外贸总额比重,从2012年的16.74%,提高到2021年的17.16%。其中,进口占比从17.11%提高至20.11%;贸易顺差占比从23.36%提高至46.48%。这些充分显示中国机械工业在全球制造业产业链供应链中的重要地位。
此外,出口贸易结构不断优化。10年来,中国机械工业外贸出口产品结构持续优化,正快速由加工贸易和以中低档产品为主向一般贸易与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产品及成套设备升级。近年来,机械工业一般贸易出口占比近70%。汽车零配件、低压电气设备等机械工业传统优势产品近年出口显著增长,汽车整车、工程机械整机等产品出口表现突出,2021年汽车整车出口量超过200万辆,工程机械中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电动叉车出口数量大幅增长,成为带动出口总额创新高的主要力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