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至阳生春又来******
【节气里的韵味中国】
作者:张汀 单位:文化和旅游部恭王府博物馆
“天时人事日相催,冬至阳生春又来。”冬至已至,农历壬寅年也行将结束。在冬至这一天,白天在全年间达到最短,黑夜达到最长。南朝崔灵恩《三礼义宗》载:“(冬至)有三义:一者阴极之至,二者阳气始至,三者日行南至,故谓之冬至也。”自冬至起,白昼逐日增长,太阳往返运动进入新的循环,因此古人认为天地阳气自此时起开始兴作渐强。冬至象征着新生,预示着否极泰来,万象更新,故从古至今都被视为吉日。
12月17日,在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雪落在植物上。新华社发
那么人们都是怎么庆贺“大如年”的冬至的呢?《汉书》中记载:“冬至阳气起,君道长,故贺。”《后汉书·礼仪》有云:“冬至前后,君子安身静体,百官绝事。”不仅要放假,还要修养身心,相互庆贺。仪式方面,要挑选“八能之士八人”,鼓瑟吹笙,奏“黄钟之律”。《晋书》中也有“魏晋冬至日受万国及百僚称贺……其仪亚于正旦”等记载。可见在一千多年前,冬至在皇家就已经颇受推崇,选择在太阳回返的日子里行祭祀天地的大礼。
12月11日,云南省香格里拉市建塘镇植物结霜。新华社发
到了唐宋年间,冬至的地位与元旦近乎平起平坐。关于民间百姓的庆祝方式,在南宋孟元老的《东京梦华录》中写明:“十一月冬至,京师最重此节,虽至贫者,一年之间,积累假借,至此日更易新衣,备办饮食,享祀先祖……一如年节。”宋末元初的《武林旧事》这样记载冬至:“朝廷大朝会庆贺排当,并如元正仪,而都人最重一阳贺冬,车马皆华整鲜好,五鼓已填拥杂沓于九街。妇人小儿,服饰华炫,往来如云。岳祠城隍诸庙,炷香者尤盛。三日之内,店肆皆罢市,垂帘饮博,谓之‘做节’。”可见,在皇家的影响下,冬至在民间百姓心目中的地位也颇高。人们一年间努力工作,开源节流,只为在冬至假期时和家人穿上新衣、打扮妥帖,参与异彩纷呈的节日活动,过个开心体面的节日。
到了明清时,冬至的地位更上一层。皇帝要亲自祭天,百官要进表朝贺。《帝京景物略》中记录了人们欢度冬至时的盛况:“百官贺冬毕,吉服三日,具红笺互拜,朱衣交于衡,一如元旦。”冬至在我国古代节日中的地位可见一斑。无论君民,无论一年间经历多少辛苦,都要在这一天进行“贺冬”,普天同庆,好不热闹。
12月17日,在福建省武夷山市,人们在吃汤圆时放上一勺桂花金橘蜜,寓意新的一年生活甜蜜,富贵吉祥,团团圆圆。新华社发
到了20世纪初,民国政府开始学习西方,推行公历,在传统春节的基础上增设元旦节(公历1月1日),为保证其顺利推行,官方通过放假庆祝等活动表示对元旦的重视。农历正月初一为春节,也沿袭了从古至今冬至的大部分传统节俗。于是近代以来,冬至在很长时间内被春节替代,地位大不如前。但关于冬至的点点滴滴,依然存在于许多人的记忆之中,也被许多文人墨客记录在他们的作品中,引起了更多人的共鸣。它是包天笑笔下“儿童辈”都“竞饮”的苏州“冬酿酒”;是汪曾祺笔下,家乡高邮的“炒米糖”“欢喜团”;是肖复兴笔下老北京沿街吆喝“萝卜赛梨”的“萝卜挑”;是林清玄描绘的吃完汤圆,全家围炉喝茶的温馨景象;是二月河叙述的一家老小,炒菜烫酒,祭祖宗,拜喜神,大快朵颐。
12月10日,在山东省枣庄市,人们把热气腾腾的饺子端上餐桌。新华社发
时至今日,我们依然会像前人一样,根据物候变化在生产生活上做出一些调整。姑苏人家依然酿米酒,北方居民依然包饺子,西南地区的羊肉汤香气四溢,汤圆依然象征中国人最希冀的团圆;还有九九消寒图、年画等给冬至增加亮色,人们祀家庙、设家宴、拜尊长,找回冬至往日的神圣与温暖,并在此基础上融入当代生活方式,为这个古老节俗增添了活力。
春生冬至时。在这一年中黑夜最为漫长、春天悄然生发的时节,不如吃碗热汤圆。正如汪曾祺转述母亲的话:“吃完这碗汤圆,就又长大了一岁。”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22日 09版)
坚定不移推动中国特色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作者:孙录宝(山东省创新管理研究院)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社会组织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大力推进社会组织的高质量发展,对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要意义。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走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
全面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要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全面领导,尤其是要加强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全面提升。一方面,探索党组织负责人参与决策制度机制,推进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促使社会组织党建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另一方面,加强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找到党建工作与行业协会、学会、商会、新社会组织等发展之间的结合点、生长点与发展点。同时,探索应用智慧党建学习工作平台,开创党建工作新模式,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
必须推动社会组织的规范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组织有了很大发展,但也还存在规模偏小,发展不够规范等突出问题。要科学监管、分类指导,引导社会组织将发展重心转移到内涵建设、凝练特色和提高质量上来。加强针对性指导,强化政策协同和实施效果评估,对相关政策的落实和改革效果进行密切跟踪、动态监测、定期诊断。实现规范管理与精准扶持并举,明确奖励细则。
必须发挥社会组织的协商作用。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了社会组织协商。社会组织协商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探索社会组织协商路径,首先要强化顶层制度设计,指导地方社会组织协商工作开展,保障社会组织协商的合法性与规范性。其次,完善体制机制,拓展社会组织协商的参与渠道,借助人大、政协、群团组织等搭建社会组织参与协商的中介平台,在政府决策、审批、政策实施前的各环节以及不同议题领域邀请社会组织代表参与。第三,完善社会组织内部治理,提高人才队伍专业化水平和综合素质,提升其协商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必须坚持社会组织的公益属性。社会组织与企业的根本区别在于其公益属性,不以盈利为目的,而是弥补市场失灵,协助政府做好公益类事务。要坚持扶贫济困、扶老助残、应急救援、志愿服务、心理慰籍、矛盾调处、环境保护、托育扶幼、创业就业、枢纽支持等领域社会组织的公益属性,规范与扶持并举,不断满足人民需要。健全发展社会组织公益诉讼,建立公益诉讼专项基金,激发社会组织参与公益诉讼的积极性。加强各类型社会组织之间,以及社会组织与司法部门、地方政府、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的联动,探索开展公益诉讼试点。
必须聚力发展公益慈善事业。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公益慈善力量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要推动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在社会捐赠、志愿服务、智力服务、产业帮扶等方面,打造和推出多样化、定制化、专业化、系统化、科学化、智能化等服务模式。应深化社会组织参与慈善事业的进程,因地制宜大力培育社区慈善社会组织,加强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协作力度,搭建信息平台,为社会组织参与慈善事业提供多元化支持。
重视社会组织的社会治理效能。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高市域社会治理能力”。要重视发挥社会组织在市域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畅通参与渠道,明确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方式、参与范围、奖惩办法等,提高社会治理参与效能。要大力培育社会组织品牌,完善社会组织信息披露制度,构建社会组织信誉评价体系,提高社会组织公信力,实现民众对社会组织由信赖到依赖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