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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的购物卡这不能买那不能买 消费者如何维权?******

  2000元的购物卡这不能买那不能买

  记者调查线上线下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使用乱象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 本报实习生 关楚瑜

  “拿着2000元的购物卡,本想好好消费一番,却被告知有支付限制,几乎什么都买不了,那我还办这个卡干什么?”

  今年春节前,北京市朝阳区居民林琳来到家附近的一所大型商超,选了一大堆年货,在结账时却发现大部分都不在购物卡的可用商品范畴。

  林琳发现,这家超市里至少90%的商品不能用购物卡支付,比如生活必需品和零食品类完全不能使用,只有冰箱、洗衣机和空调这种大家电,还有部分冷冻海鲜和蔬菜可以使用。

  近年来,各行业的许多商家都推出了储值卡,如美容美发店、餐饮店等充值类会员卡等,这种卡都属于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由某企业发行,只能在本企业或同一品牌连锁商业企业购买商品或服务。

  然而,《法治日报》记者调查发现,这类储值卡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暴露出诸多问题,有的商家设置了支付限制,导致消费者有卡却买不了想买的商品,有的消费者办卡后遭遇退卡难、退款难等情况。

  储值卡如果存在限制消费的情况侵犯了消费者的哪些权益?商家是否可以拒绝消费者的退款需求?购物卡、会员卡使用受限时,消费者应该如何维权?

  购物卡消费支付受限

  线上购物莫名被拉黑

  今年1月初,北京、沈阳、昆明、无锡等地都传出“家乐福购物卡结算受限”的消息,大量消费者称在家乐福购物后用购物卡支付时受到限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有消费者说,以往家乐福的购物卡可以用于支付所有商品,但现在只有少部分商品可以使用购物卡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地区的家乐福超市发出了退卡通知。例如,1月18日,湖南长沙家乐福芙蓉广场店宣布将在2023年1月30日前正式闭店,即日起至1月31日,芙蓉店服务中心卡部柜台为顾客现场办理退卡业务;若未能在期间内办理退卡手续的,只能前往350公里外的武汉家乐福光谷店继续使用或退卡。

  1月29日,湖南长沙居民陈明前去登记退卡。“现场人非常多,我排了3个小时,虽然有公告称应退尽退,但如果过了时间,再想退卡就要消耗大量时间精力和经济成本了。”

  记者调查发现,除了线下的超市购物卡外,还有不少消费者反映线上超市的购物卡同样存在使用受限的情况。

  因为开通购物卡往往会有优惠,并且消费时平台也会有一些活动赠金,经常网上购物的湖南株洲的李欣在某线上商超开通了一张储值卡。因为卡里还有50多元余额,她想在活动期间用掉,但她点击支付时页面一直弹出小窗称“同一时间下单人数过多,建议您稍后再试”,导致她一直无法成功购买商品。

  从李欣给记者分享的支付页面可以看到,她的超市卡是可以在支付时直接选择抵扣商品价格的,只是无法成功支付。

  “我刚开始真的以为是购买人数过多导致卡顿,但是用家人的账号购买同样的商品时,发现是可以购买的,并没有出现‘下单人数过多’的提示。我当即联系专属客服反映这个情况,但是依旧没有解决问题。”李欣说。

  记者在社交平台和第三方投诉平台上发现,像李欣一样遇到这种无法使用线上超市卡余额的消费者还有很多,不少消费者反映账号莫名其妙无法使用了,就像“被拉黑”了,从而导致卡里成百上千元的余额无法使用。

  广东深圳居民刘丽是某线上超市的忠实用户,已经下单过几百单商品。“我的超市卡里充值了1068元,现在还剩300多元,但是想买的商品一直下不了单,询问客服什么时候能让我恢复下单,对方一直表示‘我们无法核实你不能下单’。联系客服退卡,客服说退卡的话要扣除当时赠送的43元。”刘丽说,这一系列操作让她寒了心,退款以后再也不买了。

  消费限制属违约行为

  价格差异或涉嫌歧视

  值得注意的是,在支付受限的情况下,能够用购物卡支付的少数商品还存在溢价问题。林琳说,她用购物卡买了5块鳕鱼,结账的时候发现花了800元,“没有想到会这么贵,我之前买过类似的,也就一两百元”。

  记者在社交平台上看到,有多名消费者称在线下超市购物时遇到过购物卡结算商品溢价严重的问题。一位消费者吐槽说:“购物卡只能用于指定的商品结算,同样的商品,用购物卡结算要90元,选择其他的支付方式40元即可。”

  对于线上线下超市购物卡支付受限、付款方式不同价格不同、“被拉黑”无法使用等情况,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叶林认为,这是给交易者设置障碍,实质就是变相要求消费者采取对商家有利的付款方式,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自主选择权。

  对于商家限制购物卡消费的这一行为,叶林认为,当消费者向商家购买预付卡时,消费者就与商家建立了合同关系,在这个合同关系里,双方可以自由商量使用的权限,例如哪些商品可以使用,是否有优惠等。如果双方在约定时并没有对预付卡的使用方式和范围作出限制,但是消费者使用预付卡消费时却被告知使用受限,这就相当于商家改变了双方的合同条款,构成合同违约。

  “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也不排除构成欺诈的可能性。但是这需要举证证明商家在售卖预付卡时确实存在欺诈性的行为,例如,故意设套诱导消费者充值,但购物时实际上无法支付。”叶林补充说。

  对于部分商品用购物卡支付与其他方式支付时存在较大差价,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说,对于同一商品而言,使用购物卡结算的价格高于不使用购物卡结算这种做法涉嫌侵犯持卡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叶林说,使用不同的支付方式存在较大的差价,就相当于一种商品设置了两种不同的价格,这是对预付卡持卡人的消费歧视。

  节日不能使用会员卡

  消费者退卡退余额难

  除了超市购物卡外,在美容美发、运动健身、餐饮等行业,也有许多商家通过优惠的方式吸引消费者充值办卡进行预付式消费。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经常会有过年期间不让刷卡、退卡难的问题。

  广东中山居民张平在一家美甲店充值了会员卡,平时做美甲、接睫毛可以用卡内的余额,并且还可以享受8.8折的会员优惠。但是春节期间,张平去做美甲时却被告知节假日不能使用会员卡的余额付费。

  “办卡时没人告诉我会员卡还会有使用时间限制,店员还承诺过‘不限期使用’,结果在我做完美甲想要付款时才跟我说这个规定。”张平回忆说。面对她的质疑,美甲店店员态度强硬:“会员卡内的余额过完年就会恢复正常使用,过年‘全世界’都不能用会员卡了。”

  在采访中,有很多消费者反映了同样的情况——节假日期间不能使用会员卡内的余额付费,必须支付现金。甚至有的消费者称,在办理会员卡前特意确认过年能刷卡才办理的,结果商家转头就变卦不让刷卡。还有的商家在过年期间虽然支持会员卡支付,但取消了会员卡对应的折扣。

  不少消费者反映,美容院、美发店经常拒绝会员卡退卡、退款要求。

  广东佛山居民李乐在某美容院充值了540元,可以在店内做5次头皮护理的项目,充卡后她只在店内消费了一次。由于李乐被公司调去别的城市工作,当地并没有这个品牌的美容院,便向商家提出退款。但是商家称,卡内剩余的钱只能兑换店内的面部护肤产品或者面膜,不愿意的话只能自行将卡转售给他人使用。

  记者调查发现,许多商家在遇到消费者退卡时,第一反应就是拒绝。而且商家往往会把责任推给消费者,以“消费者个人原因”为由拒绝退款。部分商家在发行充值会员卡这些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时,都作出了相关的规定,如“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概不退款”“不得转让不得转售”……消费者想要退款往往困难重重。

  浙江温州居民宋雅一时冲动在一理发店办理了一张储值5000元的会员卡,用了几次之后觉得理发师技术一般,于是就想退卡。宋雅说,在了解到她的想法后,商家果断拒绝,服务态度一扫先前的温和。之后宋雅反复沟通过几次,商家始终态度强硬,拒绝退卡,说这是“个人原因”,不符合退卡标准。“他们推诿扯皮了一堆话,其实就一个态度:退款免谈。直到我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工作人员跟理发店做了沟通,然后在我的多次催促下,对方才将余额退给我。”宋雅说。

  赵占领介绍说,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分为记名和不记名两种形式,对于不记名卡,发行企业不应限制也难以限制其转售。但是对于记名卡而言,发行企业有权通过购卡协议或章程等方式限制其转售。至于“概不退款”要区分情况而定,比如在发行企业停止经营时则要退款,在发行企业构成合同违约时消费者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另外,根据法律规定,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对超过有效期尚有资金余额的不记名卡应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不能既不提供相关配套服务,又不支持退款。

  叶林提出,消费者向商家购买会员卡,也是双方形成了合同关系。如果是合同关系的话,就不存在单一的解释权。若大家对于这个合同条款的解释存在分歧,可以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来解决。

  赵占领说,若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遇到商家限制购物卡消费,拒绝退款充值会员卡内余额时,可以依法向发卡企业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进行举报。“同时,建议消费者办卡时理智消费,了解办卡规则,避免让心怀不轨的商家有可乘之机。”

点赞“大V”月入万元是圈套 记者暗访还原刷单诈骗术******

  □ 长江日报记者邓小龙

  登录短视频平台,给一些“大V”账号点赞,截图发给“助理”后就能挣佣金,甚至“轻松月入过万”?近日,有市民通过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自己多次收到此类推广短信,有些心动,难辨真假。

  连日来,长江日报记者按照推广短信中的渠道暗访。记者下载“奇光传媒”APP后,从“实习学员”做到“正式学员”,发现“助理”发布的点赞、“打榜”等任务不断加码,学员投入的资金从最初的0元、100元、1000元,一路猛涨到100000元,并称“返利30%至40%,名额有限”。

  暗访中,记者在投入资金涨至1000元时及时“刹车”。2天内多次“做任务”,记者净赚了317元。有学员则称,自己转账3000元等“打榜”后,指导自己操作的“助理”就联系不上了。

  2月1日,记者从武汉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获悉,近期接到过类似警情,该情况属刷单诈骗。目前,该APP已被市民在国家反诈中心APP举报。

  ■ “助理”发来100元佣金

  据市民周先生反映,最近,他多次接到号称某短视频平台的“带货”推广短信,称其“信誉良好,邀其加入QQ群开通带货资格,轻松月入过万”。对此,周先生将信将疑。

  1月29日,根据周先生提供的信息,记者搜索加入了短信中提到的QQ群。刚一入群,就有客服人员提醒记者提供支付宝收款码,发放了8.8元“新人红包”。此后,客服要求在短视频平台上搜索一些“大V”账号,关注、点赞后将截图发给客服。经客服“确认”,再次通过收款码支付佣金,每个点赞“任务”支付3.8元。

  在完成4个“任务”后,客服在群内发布了一个链接,要求群内用户通过手机自带浏览器打开,下载一款名为“奇光传媒”的APP并注册登录,称是用于发布任务和结算。记者下载该APP登录后发现,这是一个类似微信的聊天APP,客服会邀请用户添加一位“助理”为好友,并建群发布任务。“助理”每隔半小时发布一次任务,每个点赞任务的佣金为3.8元。当天,算上“新人红包”“刷单奖励”等,记者共收到佣金约100元。

  ■ “助理”诱导用户出钱“打榜”

  1月29日下午,记者在APP内“做任务”时,一位“助理”突然主动发问:您知道为什么这么轻松点赞就能赚取佣金吗?记者询问其原因,这位“助理”回复说:“我们是一个传媒公司,包装一些网红,这些网红开直播或者带货都是很赚钱的。他们一场直播下来收入是很可观的,他们会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给自己增加人气,点赞的佣金也是他们给的。”

  此时,“助理”向记者介绍,由于是第一天入群,记者的身份还是“实习学员”。只要完成第一天的所有任务,第二天签到后就会升级成“正式学员”,每个任务的佣金也会更高。

  1月30日9时许,记者再次登录该APP签到,并完成了两个简单的点赞任务——分别给昵称为“申雪倩”“滇西小哥”的“大V”点赞,两人的粉丝数分别为298万和324万。此时,单个任务的佣金提高到4.3元。10时许,“助理”突然发来消息,要求用户在该APP内绑定一张银行卡,并向指定账户打款。“这是用来给‘大V’们‘打榜’的,5至10分钟就会返现,并确保返还20%至30%的佣金收益。”在“助理”发布的任务图片中,“打榜”金额从100元至1000元不等。

  为了一探究竟,记者向“助理”提供的一个银行账号转账100元,3分钟后,APP就更新了100积分的余额。记者进入了一个“打榜”页面,页面罗列着李宁、361°、华为、小米、格力空调等商家的LOGO。在一名“打榜老师”的指导下,记者进行了一系列操作,最后积分变为了128。记者在APP内点击“提现”,约3分钟后,银行卡收到128元。

  ■ 有人称转账3000元后“助理”失联

  连日暗访中,该APP群聊内的人数不断增加,截至1月30日晚8时,显示群内已近4000人。据记者观察,在当日上午10时、下午1时、3时的三次“打榜”中,有数十位用户在群内发布了自己的转账截图,金额从100元到万余元不等。

  在1月30日的一次任务间隙,“助理”再次向记者解释,要求用户在APP内绑定银行卡而不是直接到短视频平台打榜,是因为该APP与短视频平台是关联的,便于商家直接返现并支付佣金。“很多网红主播一场下来几百万、几千万的都有,‘打榜’说白了就是帮助主播吸引他们的粉丝去刷礼物,吸他们粉丝的钱罢了。”

  1月30日下午1时许,记者再次试探“打榜”,向指定账户转账300元,经过5分钟左右操作后,银行卡收到387元返款。然而,到下午3时,“助理”发布的“打榜”任务金额突然提高到1000元起步,最高的100000元,并强调“返利30%至40%,名额有限”。

  记者注意到,在该APP的群聊里,大批用户发布的截图显示,有不少人投入5000元、10000元甚至100000元“打榜”。有少数用户此后再次发布截图,称自己投入5000元后,很快就收到了6000多元返款。

  记者也注意到,有部分用户在群聊内称,自己转账1000元、3000元等金额用于“打榜”后,指导自己操作的“助理”就联系不上了。

  ■ 银行提示“可能遭遇电信诈骗”

  1月31日上午,记者再次登录该APP时,其运行已经开始有些不稳定。一方面,群聊界面经常出现连接失败的提示;另一方面,之前用于“打榜”、绑定银行卡的3个小程序链接均无法打开。记者就此询问“助理”,助理首先称“需更换网络再试试”。不久,“助理”又发来一串网址链接,提示记者从该链接进入“打榜”界面,记者未予理会。

  2天暗访中,记者收到“助理”发放的佣金、返利共计317元。然而,1月31日中午,记者手机收到一条银行官方发来的短信,内容为:“尊敬的客户,银行提示您可能遭受电信诈骗,为保障资金安全,请拨打全国公安96110反诈专线咨询。”

  “奇光传媒”APP是否合规?记者检索到奇光传媒集团的官方网站,通过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尝试与该公司取得联系,一直未果。

  然而,在其官方网站的“公司新闻”一栏,第一条信息就是一则《关于不法分子冒用我司名义进行非法活动的紧急声明》。记者注意到,该声明发布于1月10日,声明中称:有不法分子盗用该公司LOGO标识,制作以“奇光传媒”为名称的手机APP软件,进行点赞任务、捐赠等非法活动。该公司从未开发过相关手机APP软件,也未推广过相关任务活动。

  目前,市民周先生已在国家反诈中心APP举报了“奇光传媒”这一假冒APP,当前显示的办理进度为“用户发起举报”。截至发稿时,该APP仍可正常使用。

  ■ 警方证实:系刷单诈骗

  2月1日,长江日报记者联系武汉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该中心相关民警介绍,近期,该中心的确接到过类似警情,该情况属于刷单诈骗。

  记者在国家反诈中心APP内看到,公开发布的一些“刷单返利”类诈骗案例,手法与“奇光传媒”APP相似。骗子利用一些群体想赚快钱的心理,通过网页、招聘平台、微信QQ群等渠道发布兼职广告,以高额佣金为诱饵吸引受害人上钩,要求受害人先行垫付刷单金额,声称会返还本金及佣金,待受害人的刷单金额达到一定数额后,就会以没有完成刷单任务、新系统卡单、系统错误为由,要求受害人继续刷单或交纳解冻金,从而骗取钱财。

  该中心公布的案例显示,高先生在QQ上通过了一个陌生好友的申请。对方随即将高先生拉进一个刷单赚钱群,并在群内发布了某刷单APP,称只要给某视频博主点赞就可以赚钱。高先生本着试一试的心态下载了APP,并完成了一个简单的点赞任务后,迅速拿到了佣金。在尝到甜头后,高先生彻底放下戒心。当客服推荐登录另一个投资网站进行刷单任务时,高先生不疑有他,立刻进行投注,很快赚了240元。然而,就在高先生继续投注800元后,客服称单子没完成,需要继续投注,于是高先生又连续投注了共计25000元。但投注后,对方仍表示没有完成,需要继续充值投注。此时,高先生才猛然惊醒,意识到自己受骗了,赶紧报了警。

  民警提醒,所有刷单都是诈骗,千万不要被蝇头小利诱惑,千万不要交纳任何保证金和押金,切莫陷入“低投入、高回报”的圈套。

  链接>>>

  ■ 刷单诈骗步骤环环相扣

  第1步 设置诱饵

  骗子在你使用的各种社交平台(如快手、抖音、QQ群、微信、微博等)发布招聘广告、发送短信,甚至直接加你好友,打着“高薪”“轻松”的旗号让你心动。

  第2步 愿者上钩

  一旦你心动了,主动联系了,骗子就会对你进行培训,告诉你工作十分简单,只要在网上拍下指定的商品并付款就能获得不菲的报酬,但是商品货款基本是需要你先垫付的,骗子说订单拍完后会将货款和酬劳一起支付给你。(骗你的)

  为了骗取你的信任,你能看到他人的兼职收益和付款截图。

  第3步 施以小利

  当你进行到“工作”这步时,骗子会先给些甜头,第1、2单会按照约定支付货款和酬劳,骗得你的信任,目的是让你加大投入,多刷多赚。

  第4步 实施诈骗

  从第3、4单开始,骗子就会以“任务未完成”“卡单”“未按操作进行”等各种借口拒绝支付货款和酬劳,并不断鼓励你继续刷单,且表示只有不断刷单才能拿到之前的货款和酬劳。(假的)如果你听信了骗子的话,想要拿回之前的货款和酬劳,那就一步步陷得更深了。

  ■ 刷单类诈骗的3个版本

  V1.0版—常规型

  诈骗者→发布广告→即时通信→网民→话术文档→商品链接→小额返现→大额失败

  V2.0版—赌博型

  诈骗者→发布广告→即时通信→网民→话术文档→赌博网站→小额盈利→大额失败

  V3.0版—抢单型

  诈骗者→发布广告→即时通信→网民→话术文档→刷单APP→前期抢单盈利→后期平台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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